税收的法国:一个征收过多、解释过差的国家

法国不仅有一个税负水平的问题。它有一个同意、可读性与信任的问题。

强制性征收约占国内生产总值的43.6%。这个数字把法国列入发达世界税负最重的国家之列。然而它并未道尽一切。纳税人所经历的,不是一个抽象的税率。他所经历的,是一笔加总:所得税、增值税、普遍社会捐(CSG)、社会债务偿还捐(CRDS)、各项缴款、房产税、各种税费、各项贡献、能源税、地方税、社会征收、间接费用、规范与行政义务。

因此,法国的问题不仅仅在于国家征收得多。问题在于,它在一个再也无人真正弄懂的系统里征收得多。

243项低收益的税:一个层层叠加之国家的表征

法国保留着数以百计的征收项目,其中一部分产出寥寥、征管昂贵,或滋养着一种印象:一个不断发明新税务窗口的国家。这些小额税种,不仅仅是一个会计议题。它们是一种政治的表征。

每一项税都有其最初的正当理由。但一经加总,它们便制造出一幅无从辨读的图景。公民再也不知道自己在付什么、为什么付、付给谁,以及这究竟资助了什么。

474项税收优惠:藏身于未征之税中的公共开支

官方的术语是"税式支出"。在日常用语中,人们更常说税收优惠:税收抵免、免税、扣减、减免、特别税率或例外制度。这些不是作为一条预算科目列出的传统开支:它们是国家为达成某一目标而同意不予征收的收入。在纸面上,这可以是正当的:支持研究、鼓励就业、扶助某个行业或倡导某种行为。

但当这些机制成倍增加、在未经评估的情况下延续、并在政治上变得无法撤销时,它们便转化为一种隐形的公共开支。于是纳税人付了两次:一次是他所缴纳的税,另一次是别人以评估不善之政策为名而不再缴纳的税。

税收上的信任正在崩塌

决定性之点不仅仅是所付的金额。而是对这笔钱之用途的信任。

多数法国人认为税负过高。然而许多人仍保留着这样一个念头:税可以是一种公民行为。恰恰正是这一反差本应引起警觉:法国人并不拒斥一切集体贡献。他们拒斥的,是一台征收却不作交代之机器的印象。

当只有少数公民信任国家能妥善使用公共资金时,税收契约便出现裂痕。人们无法要求一个民族付出额外的努力,却又拒绝向其证明此前之努力的成效。

巨大的盲区:完全成本

法国酷爱宣布预算、计划、补助、以十亿计的款项。但它远为罕见地解释完全成本:行政成本、管理成本、监管成本、传播成本、争讼成本、重复设置的成本、延误的成本、错误的成本、低效的成本。

然而,一欧元公款并非只有在被以惊人方式盗取或浪费时才消失。它可以消失在一道无用的程序里、一项瞄准不善的机制里、一项未经评估的税收优惠里、一款失败的公共软件里、一个冗余的机构里、一笔毫无成果的补贴里、一条拖慢所有人的规范里。

本该做的事

第一项税制改革,本应是一项可读性的改革。

每年公布税、费、贡献与税式支出的完整清单,且每一项都附以:目标、管理成本、收益、受益者、可衡量的成果,以及重新审议的日期。

自动撤销那些在复杂性上的耗费多于其在公共效用上之贡献的低收益税种。

以一条简单的规则评估最昂贵的二十项税式支出:它花费多少、谁从中受益、有何已获证明的成果?

建立一块关于税务与预算政策之完全成本的公开仪表盘。

使得若不撤销或合并一项收益相当的现有税种,便无法创设一项新税。

结论

法国不需要多一项税、多一项贡献或多一份努力。它需要的是一个能够证明已征之钱是有用、可读、经过评估且受到守护的国家。

对税的同意不是靠颁令得来的。它是靠赢得的。

而今天,法国国家再也不能满足于问公民:"你们还能付多少?"

它必须回答一个简单得多的问题

我们已经给你们的那笔钱,你们拿去做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