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结构性改革之补充系列的第四份档案。在应予保留并改革的机构(档案 II)与应予合并的机构(档案 III)之后,本档案处理那些外置于其主管部委已不再有正当理由、应予重新并入中央行政机关的实体。

这份补充档案 IV 包含什么

本档案处理那些在全景图谱中被识别为应予重新并入其主管部委的实体。其要旨在于恢复公共行动的清晰,以及部长们对他们本应主导之政策的政治责任。当一项使命在结构上归属于某个部委时,它就应由该部委来行使,而非由一个外置的机构来行使,后者稀释了责任并使主导变得复杂。

本档案识别出约400个应予重新并入的实体,结构化为30张2-A级卡片(优先实体)与100张2-B级卡片(次要实体)。对每一个实体,都有一份分析,明确其目标归属的部委、预期的运转节省、人员与财产的移交方式,以及实施的时间表。

为什么要作这一系列档案

在呈交给总理与2027年总统候选人的270余页主档案、以及国家1470个卫星实体的全景图谱之后,这一系列补充档案进入操作层面的细节:什么应予保留并改革、合并、重新并入、撤销,以及依据何种时间表。

目标是为公共决策者、记者与公民提供一份完整、有出处、有量化的资料汇编,使人得以从判断走向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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